江苏省珠宝首饰开始实施“三包”
作者:银饰定做专家 日期:2007-10-16
10月3日电 记者昨天从省金银珠宝首饰行业协会获息,该协会与省消协首饰行业协会已共同制定了《江苏省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消费争议解决办法(暂行)》,该办法明确经营者对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售后修理、调换、退换的责任和义务,即消费者购买贵金属珠宝玉石饰品,从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,在为期一年之内,除因使用或保管不善致使产品不能正常使用或严重影响外观外,消费者凭有效发票或相关凭证享受免费修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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